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前年在新北市遭綁,歹徒勒贖7千萬元港幣,高等法院依共同意圖勒贖而擄人罪判主嫌蔡文力12年徒刑,共犯柯明周、丁金旺、徐立農、吳金旺、才廣忠和蔡茂典各處刑7年至8年10月不等刑期,被告上訴最高法院,遭駁回確定。70歲的黃煜坤(又名黃坤)在香港大起大落,他18歲時從廣東寶安鄉下偷渡進香港,先做茶餐廳侍應,3年後當學徒,第10個年頭就做到了行政總廚。1985年黃成立明珠興業集團,他借貸置業,包裝沽貨,在香港房地產業的黃金年代,成為香港億萬富豪之一,最高峰時,帳面身家180億港元。黃後來因收購油田案,被控串謀詐騙香港聯交所及東方明珠股東,法院裁定500萬港幣交保後,他多次以治療腰傷為由來台,住在新北市新店。天道盟松山會綽號「阿力」的蔡文力缺錢花用,看到黃煜坤來台就醫的報導,覬覦黃財力,與綽號「文哥」的男子計畫綁架黃,因怕兩人難辦事,再找松聯幫友人才廣忠與不知情的沈天賜合謀。2015年7月30日,沈介紹台南市仁德區已罹口腔癌末期的鄭志強(去年已歿)見面,鄭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和電話號碼給蔡,作為「萬一事情敗露後推諉債務糾紛」誤導辦案之用,同日,一群人在雲林縣四湖鄉溪尾村長蔡茂典家討論勒贖計畫,決定由蔡提供藏匿肉票處所。9月20日早上,蔡文力等人趁黃到超商購物,強拉他上車,黃被拘禁期間,若沒聽話就遭塑膠棒、菸頭伺候。蔡從10月15日起,以寄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恫嚇黃家人,勒索港幣7千萬贖金。家屬為救人質,26日將贖金換成「比特幣」匯至指定帳戶,警方搜救,27日逮捕蔡文力、才廣忠、蔡茂典等人。高等法院認為蔡文力主導勒贖,勒贖金額高達港幣7千萬,拘禁黃煜坤期間指示徐立農凌虐他,犯罪手段可議,判他12年徒刑。而柯明周、丁金旺、徐立農和吳金旺是受命蔡執行擄人計畫,惡性較輕,才廣忠、蔡茂典或礙於情面幫助蔡犯罪,情節又更輕,人性未泯,但二審時部分被告刑度還加重。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,駁回上訴。本案另一主謀甘俊松發前潛逃菲律賓,去年11月在菲國落網,被押解返台;他否認涉案,稱出國旅行,對整起案件不知情,案件審理中。2015年香港富商黃煜坤(左)在台遭綁38天後獲救。資料照片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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