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婚釋憲案今天下午結果出爐,釋憲文繁瑣複雜,白話而言,具體要點有三,民法禁止同婚違憲,2年內應該研擬修法,若逾期未完成修法,同性伴侶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再換句話說,未來同性受到保障,但大法官沒有明示應該修正民法,或另訂專法。可以預見接下來的修法「戰場」,將在立法院,攸關同志人權的事務,最後還是得「政治解決」。蔡英文總統選前公開表台支持婚姻平權,民進黨長期以來也對同婚抱持開放態度;蔡政府上台後,占國會絕對多數的民進黨,也啟動同婚民法修訂。同婚民法修正案,去年12月已在立院初審通過,增訂「同性婚約,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」條文,將同婚法制化,也增訂「平等適用原則」,同性戀與異性戀都能平等適用民法關於夫妻、配偶、父母子女相關規定。不過,同婚議題向來「敏感」,部分反同及宗教團體認為,同婚將衝擊傳統婚姻與家庭價值。在去年修法期間,不斷動員抗爭,並施壓朝野立委。也因此,在立法院衍生「修民法」及「訂專法」兩派,雙方不斷角力。立院現有專法4版本為,綠委趙天麟的同性伴侶權益保障法,主張比照德國同性伴侶法,賦予同性伴侶相當於婚姻的民事保障;藍委許淑華擬有不分同性、異性戀的伴侶法;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草擬同性伴侶法,讓同性伴侶可以締結如同婚姻的伴侶契約;反對同婚的「護家盟」,則擬有低於婚姻位階的同性家屬權益保障法,尋求立委提案。釋憲案告一段落後,接下來的修法工作,作為主管機關的法務部,及朝野立委是否要提出專法版本,又將掀起一番論戰。不過,從釋憲結果來看,未在2年內完成修法,同性可直接登記適用婚姻制度。日後可能的發展是,挺同婚方接下來將「力擋」立專法,反同婚團體則會盡力遊說有關部門及立委,儘快提出專法。從政治面來面,目前執政的是民進黨,正反壓力勢必向蔡政府蜂擁而去。正如同支持修正民法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,在釋憲出爐後所言:「大法官翻開正確的史頁。但完成修法的正義,責任在民進黨和立法院。我們,尤其權力愈大的人:都愈應勇敢面對自己的責任。」同婚釋憲結果,大法官認為,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,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,法務部應在2年內研擬修法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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